今年起每公頃3萬元禁伐補償提高至6萬元,原民會2日指出,所需經費共23億餘元,已在2日如數撥付地方政府。(原民會提供/蔡佩珈台北傳真)

立法院去年6月三讀通過《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》修正案,將每公頃3萬元禁伐補償提高至6萬元,賴清德總統於去年6月24日公布該修正案。原民會指出,追加預算所需經費23億餘元已在昨日如數撥付地方政府,落實公務機關依法行政紀律、積極保障族人權益的使命,讓族人生計獲得穩固支持。

 原民會說明,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家行政權利的重要原則,去年11月7日行政院長卓榮泰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會商,依循《預算法》第91條、《財政紀律法》第5條的法定原則辦理追加預算支應,原民會積極協調行政院主計總處籌編相關經費,在今年3月向行政院送出追加預算,與立法院立法委員溝通協商後三讀通過,於今年9月17日經總統公布經費計23億餘元,今年10月2日已如數撥付地方政府。

 原民會指出,截至今年9月底止,已有超過5.2萬名族人完成申請,合格面積約8.3萬公頃,補償金額約49.8億元。這項政策不僅協助族人維持基本生計,更在環境永續、山林保育及防災減災等面向發揮深遠效益,也落實「尊重原住民族歷史情感、兼顧環境保護」的核心精神。

 原民會主委曾智勇Ljaucu‧Zingrur指出,禁伐補償政策是權益保障與自然保育並行的重要措施,未來將持續精進相關制度設計,積極傾聽部落心聲,確保執行效能持續提升。此政策也象徵政府與部落共同守護山林的決心,讓族人在傳統領域中能穩定生活並延續文化。

 原民會表示,特別感謝賴清德總統、行政院長卓榮泰與立法委員對禁伐補償政策推動的高度重視與支持,也感謝各界對本政策的關注與肯定,大家共同守護山林資源,確保原住民族世代安心生活,攜手邁向人權與永續並行的願景。

(中國時報)